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稅務局于2025年3月20日按照《河南省稅務系統簡易采購管理辦法》規定的采購方式就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稅務局機關食堂管理服務項目進行評審,現將評審結果公告如下:
一、采購編號:JTZB-2025-14
二、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稅務局機關食堂管理服務項目
三、采購內容:該項目主要是為采購人提供食堂餐飲服務及管理,包括職工一日三餐菜肴制作的搭配與菜品烹飪制作加工、食堂人員管理、環境衛生清掃等。具體要求詳見評審采購文件。
四、成交供應商名稱:洛陽漢倫生活服務有限公司
五、成交供應商地址:河南省洛陽市西工區紗廠南路 17 號凱悅商務大廈 505 室
六、成交金額:316800.00元
七、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八、評審小組成員:劉靜、朱清民、董江飛(采購人代表)。
九、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次采購代理服務費按《河南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指導意見》標準的80%收取,由成交供應商支付。
收費金額 :4300.00 元
十、成交公告發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及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稅務局官網上發布,成交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
十一、其他補充事宜
1、評審地點:洛陽新區王城大道與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號樓1單元1902室。
2、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成交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為89.00分。
3、公告日:公告日即為成交通知書領取日。公告日起1個工作日內,被授權的成交供應商代表應到代理機構指定地點及時領取成交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同公告日已領取。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和程序與采購單位完成采購合同的簽訂。
4、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本成交結果公告發布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一次性提出質疑(法人簽字蓋章并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并提交質疑函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十二、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采購人: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稅務局
地址:洛陽市偃師區華夏路23號
聯系人:董先生
聯系電話:0379-65583631
采購代理機構:洛陽市建投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陽新區王城大道與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號樓1單元1919室
聯系人:魏女士
聯系電話:0379-65157779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