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萬高鐵新野縣新甸鋪鎮駱灣村拆遷安置點道路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鄭萬高鐵新野縣新甸鋪鎮駱灣村拆遷安置點道路工程已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具備招標條件。招標人為新野縣新甸鋪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機構為石家莊宇辰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資金已經落實到位,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萬高鐵新野縣新甸鋪鎮駱灣村拆遷安置點道路工程
2.2招標編號:XYGGZY-2017-159
2.3建設地點:新野縣新甸鋪鎮駱灣村拆遷安置點;
2.4建設規模:拆遷安置點內道路工程建設,總長約758米;
2.5資金總額:約160萬;
2.6工期:30日歷天/標段;
2.7質量:合格;
2.8招標內容及標段劃分:共劃分為兩個施工標段;招標內容如下(詳見工程量清單):
第一標段:新甸鋪鎮駱灣村拆遷安置點道路工程-宅前路-東部北區,道路長度189.81米;
駱灣村拆遷安置點道路工程-三號路道路工程,道路長度171.07米;
第二標段:新甸鋪鎮駱灣村拆遷安置點道路工程-宅前路-東部南區,道路長度207.98米;
駱灣村拆遷安置點道路工程-宅前路-東部中區,道路長度188.98米;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3.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擬任項目經理具備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與公司具有勞動合同關系、參加了社會保險(提供2017年1月-5月的社保證明),沒有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項目(無在建承諾,格式自擬);
3.4投標人須具有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檢察機關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查詢對象包含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發布日期)。
3.5業績要求:2014年4月1日以來承接過類似施工合同(至少一份)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應同時具備合同、中標通知書,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3.6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投標報名
4.1報名注意事項
投標人報名時需由授權委托人和擬委派的項目經理持本人身份證到現場報名,攜帶并提交下述證件原件和一份逐頁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必須與復印件一致且真實有效,按下列順序裝訂成冊,否則報名無效);
(1)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及其本單位授權委托人的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副本)、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擬任項目經理具備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與公司具有勞動合同關系、參加了社會保險(提供2017年1月-5月的社保證明),沒有正在施工和承接的項目(無在建承諾,格式自擬);
(3)無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查詢對象包含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出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發布日期,否則無效)。
(4)業績要求:2014年4月1日以來承接過類似施工合同(至少一份)業績(類似項目業績應同時具備合同、中標通知書,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5)五大員身份證及崗位證書
4.2 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7年 7 月 3 日至2017年 7月 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野縣朝陽路南段農發行2樓報名室);
(3)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不攜帶原件的投標人按無效標處理。
5、招標文件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新野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同時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新野縣新甸鋪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江先生
電 話:13633771878
招標代理機構:石家莊宇辰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女士
電 話:13213745999
2017年7月3日